关于重申审核组公正性、保密性承诺
发布时间:2019/03/18
为了保护受审核方和社会公众的权益,维护方圆标志认证集团有限公司的公正性、权威性、保证认证审核的有效性,审核组成员特作如下承诺:
a) 在审核工作中遵守国家有关认证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遵守方圆标志认证集团有限公司对认证公正性的管理规定和要求。
b) 认真执行方圆标志认证工作程序,按相关规定进入现场实施审核,准确、公正地反映受审核方管理体系与认证准则的符合性和体系运行的有效性,保证审核记录和审核结论的客观性和真实性。
c) 尊重受审核方的管理和权益,对所接触到的受审核方未公开信息保守秘密,不向第三方泄漏。为受审核方保守审核过程中涉及到的经营、技术、管理机密。
d) 严格遵守审核员行为准则,保持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职业行为,不冒名顶替他人或委托他人顶替自己实施审核。
e) 不接受受审核方赠送的礼品和礼金,不参加宴请,不参加营业性娱乐活动。
f) 在审核之日前两年内未对受审核方进行过有关认证的咨询,也未参与受审核方的设计、开发、生产、技术、检验、销售及服务等工作,并与受审核方没有任何经济利益和利害冲突。审核组成员已就其所在组织与受审核方现在、过去或可预知的联系如实向认证机构进行了说明。
g)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及相关规定,保证仅在方圆标志认证集团有限公司一个认证机构执业,不同时在其它认证机构执业,也不在认证咨询机构或以其它形式从事认证咨询活动。
h) 如因承诺人违反上述要求所造成的对受审核方和方圆标志认证集团有限公司的任何损失,由承诺人承担相应责任直至法律责任。